《国粹古典音乐——南音》校本课程纲要设计2003.9
课程名称:《国粹古典音乐——南音》
教学材料来源:采用泉州市教育局主编的《中小学南音教材》,台湾卓圣翔、林素梅主编的《唐诗宋词南管唱》与《现代诗词南管唱》,自由创编的曲目及相关资料、书籍
课程类别:地方艺术类
授课时间:六学年
授课对象:一、二、三、四、五、六年级学生
课程目标:
1、让学生接受优秀传统诗词和音乐的熏陶,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2、使学生的潜能得到全面、主动、和谐地发展,让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
3、培养学生热爱家乡,树立和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4、丰富校园的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精神文明的建设。
课程内容:
本课程根据课程自身的特点,共分为五方面内容:
1、南音的历史及现状
介绍南音历史、成长、成熟过程;对社会文化、精神生活等的影响;面临种种问题;申报“世遗”的意义及其保护南音的重要性。
2、南音的构成
让学生了解南音由《指》、《谱》、《曲》三部分组成,能识认南音工尺谱。
3、南音的曲词
让学生理解认清南音文字读音方面的古汉语音韵。
4、南乐演奏方式
使学生能够掌握琵琶、洞箫、三弦、二弦等南音演唱的必备乐器,并能正确弹奏。
5、南音演唱技巧
使学生掌握南音的润腔演唱方法,学会即兴自由创作装饰音。
课程实施:
(1)实施形式:
1、课时安排:每周一-二课时,采取集中使用与分组使用相结合的办法。
2、组织形式:采用班级活动、小组活动及个人活动,在各年段音乐艺术课、地方与学校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及兴趣小组活动上开展。
3、活动地点:校内外相结合。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如:聘请部分南音专家、爱好者、老艺人来校讲座,指导培训;组织学生走出社会参观各种演出等。
4、活动准备:大力宣传开发南音教学的重大意义,积极培训南音教学的师资,撰写《校本课程纲要》,师生共同设计活动方案开展活动。
5、成果展示:在校内、外开展汇报演出、积极参加各种演唱活动和各级开展的南音比赛。
(2)实施办法:
1、严格南音课程管理
对南音教学工作实行刚性化管理,开齐开足上好每节南音课,强化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核、评定等教学常规管理。同时加大经费投入,设立南音专用活动教室,不断添置各种南音乐器及相应的设施,不断优化教育环境,确保学生训练人人有乐器。成立南音特长队在第二课堂中进行强化训练,开展丰富多彩的清唱、器乐演奏等活动,使每位学生都参与教学、活动,都有获得成功的机会。
2、探索南音教学模式
南音教学的研究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同步,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着眼,从优化课堂结构、开发学生潜能着手,深入开展教研活动,努力探索南音教学的最佳模式。让南音的教学从单一的学唱到加强乐理知识的学习和视唱训练等全面性教学。同时应重视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开展电化教学研究,把“听、唱、记、奏”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南音教学质量。
3、改革教材资料,充实南音知识结构
任课教师对收集到的传统资料进行了改革,在不影响原曲结构的原则下,不受传统的限制和束缚,大胆地发挥和修改,采用简谱及规范化的符号,在印发资料时详细注释一些指法和操作方法,以利教学。学校还特邀有关专家深入生活创作了《四都好风光》、《红军不怕远征难》等时代新曲,使学校有了一套越来越准确、充实、统一且适合小学教学的教材,填补了古老的不足之处,以不断完善南音的知识结构。
4、改革传统唱法,挖掘南音内在神韵
努力寻找南音与现代声乐的结合点,从唱腔入手,注意发声、呼吸、音准、音高、节奏、咬字等方面的训练,充分利用声乐在南音演唱中的有利因素。同时挖掘南音的内在神韵,多听老前辈演唱,多听演唱水平较高的唱片、录音磁带,演唱时注意吞吐,利用紧吸慢呼的方法,在强拍时快速吸气,然后吐出字音;注意口型的美观及咬字的发音、字腰、收尾三个过程等等,充分体现南音这种民间音乐的幽婉、典雅、动听的古韵,以陶冶学生的情操。
5、改革表现形式,丰富南音艺术魅力
在演奏、演唱中新旧结合,活跃舞台形象,在剧目中的配备有古有新,既保留传统风格又有新的发挥。如:散曲的演唱从对唱、小组唱、大合唱、角色表演唱,伴舞唱等方面发展;一些大小型舞蹈配上南音幽雅的音韵,舞姿优美、动人,体现浓郁民间风味……既丰富内容的色彩又证实南音并非是一种缓慢深沉的产物,为南音增添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更多的学生了解它,并且喜欢上它。
课程评价:
1、对《校本课程纲要》的评价:
(1)课程目标是否明确;
(2)课程内容的选择是适合学生的认知水平与年龄特征,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
(3)课程评价是否标准明确,评价方法是否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
2、对教师的评价:包括教学准备、教学方式、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评价,以教师自我评价为主,重视学生、家长、教师同行、审议组对教师的评价,同时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起来。
3、对学生的评价:主要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学习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做出评价。在评价中,学生是评价主体,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对师生关系的实际感受、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获得成功的体验等应成为评价学生的主体内容。